下面引用由虎斑媽媽在 2009/10/02 03:29pm 發表的內容:
我的想法是我也養狗,
我不是養來玩,
不是當竉物,
也不是當兒子女兒,
我不想當貓奴,也不想當狗奴,
我是把動物們當成我的朋友,
這兩天狗狗被挖晶片的事,
我覺得又出來一堆偏激的"狗奴"想要替狗"討公道",
我覺得飼主和醫生都要罰,但是一群"狗奴"不要又放話說要吊銷獸醫執照喔!
做事一定要這樣把人逼到死角嗎?罰是給人一個警愓,但不要亂想又要動用私刑,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國家有動保法,
但不是動保團體或愛狗愛貓人士每次都鬧上版面上法院來解決事情,
每次為了一隻狗二隻貓這樣子鬧上新聞版面,
亂詛咒人,罵人沒人性,
實在很難看也讓人很反感,
自稱愛狗愛貓人士應該知所節制,收斂一點!
您覺得不該為了狗「討公道」嗎?
您說這是把人逼到死角 但這是一個「私領域」的問題嗎?
現在所討論的 是要動用「私刑」嗎?
您也養狗 不知道你是不是依法乖乖打晶片?施打狂犬病疫苗?
不知道您知不知道政府讓您合法棄養的唯一方式是送到收容所?
不知道您知不知道不當的醫療與傷害、棄養這都是違法的?
是誰願意鬧上版面?
這起案件是通報官方出面處理 所以是官方必須想辦法解決
這起違法事件 顯然是個「公領域」的問題
如果不討「公」道 那公家的威信何在?
是不是默認飼主與獸醫可以這麼做? 放任流浪動物問題更加惡化?
動保法在這方面的罰則不夠完備 既然有獸醫可以違背醫療倫理
那麼公會也必須對此作出反應才對 吊銷執照確實是個可以考慮的方向
您如果不想看愛貓愛狗人士的觀點 又何必自己來觸霉頭
又沒有人特地想罵給您聽 除非您就是事件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