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拜託●   如果你真的有心,請不要害怕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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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7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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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lan750505在 2009/09/09 00:08am 編輯]



首先,我想要強調一下,若對新聞事件本身還有疑問的人...

還請 您 移駕至另一版...

我發這篇文章...只是想告訴有意願又害怕的認養人...

如果你真的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有充分的足夠的信心 來接待一個小生命!!

合約書 根本不能威脅你.....


●-------------本--------------文-------------●

看了那個新聞事件後,感覺就像某貓友說的:像雪球愈滾愈大…

真的變得亂七八糟了,大家關注的點都不一樣.有人質疑說:為何只是走失了二隻貓,要賠十萬??也覺得這樣很好賺…

我想講的是, 今天不論是不是走失了一隻貓還是二隻貓.重點應該放在你有沒有心在貓咪的身上, 如果說今天貓咪走失了.

在假設的理論上, 飼主是不是應該會擔心…

更何況貓咪是認養來的, 於情於理都該在第一時間內向原送養人告知

12小時不算短, 夠你上廁所洗澡吃飯加睡覺了…

為何不能空出一小點時間, 打通電話呢? 就算不想打,傳個簡訊總可以吧??

為什麼要等到數月後,送養人問近況的時候, 才告知說貓咪早走丟了???

然後才對簿公堂, 搞的亂七八糟. 只相信報紙上所謂的真相?


我不是對貓痴狂, 只是想就事論事. 再把事情帶回原點.

若一個真正有責任心的人, 會放任二隻養了近二年的貓跑出家門, 然後不聞不問的.

試問.這樣子他的良心過的去嗎?? 或許是原認養人,沒辦法繼續養下去了,

但也應該告知原送養人自己的難處吧?

搞到現在大家的關注點都在跑了二隻貓,要賠十萬元上面.

事實上…這樣也嚇壞了許多原本認養人!!

有人說,去寵物店買二隻品種貓也不用到十萬,乾脆用買的就好了啊!! 幹嗎還要認養??

也許我不懂, 但我常常去寵物店, 看著那些在櫥窗裡的寵物, 覺得很可憐!

他們要等著飼主來買他們.給他們一個溫暖的家?

動物生命的價值到底在哪??

如果說品種貓,就擁有高貴優良的血統…

那麼

米克斯一定是最好的了, 因為他是集所有品種貓優良血統於一身的貓種!!

這麼棒的貓你不養, 難道還要花大錢去買??


也不要在說什麼, 原來兩隻貓值10萬元等等的話了, 那是生命啊!!


生命是無價的

合約書的目地只是在約束認養人的照顧行為與責任, 並不是以金錢為目地.

如果說送一隻貓就可以賺五萬, 那沒錢的人幹嗎不去當送養人?

反正路邊隨便抓一隻就可以了啊??

可是!!!! 會送養出去的貓咪, 那一隻不是被照顧的好好的, 沒生病健健康康的送到認養人手中?

難不成這些浪浪天生就有好的抵抗力’身體勇健, 百病不侵嗎??

不要忽略了部分中途的愛心, 把所有焦點都打在金錢上, 好嗎…

也許我說的不是最重聽的話, 但是我只是想表達我的心聲而已, 不想讓有意願領養貓的人怯步.

如果你是真心有能力有責任能照顧一個小生命, 有信心不離不棄,會用愛去對待認為貓咪的人,

不要擔心…這份合約書對你一點殺傷力也沒有, 即使裡面條款不平等.

因為你絕對不會讓自己心愛的寶貝, 成為條約中其中一項的犧牲品, 不是嗎?

像事件裡面的, 得知貓咪走丟後, 劉小姐有馬上要程小姐賠償嗎??

也許是認養方的態度, 讓原送養人感到貓的生命是不被重視的, 所以才會採取法律行動.

以上 在重申一次, 本人 只是不想讓有意領養貓咪的人怯步, 但我也清楚的知道,

這次的事件也許會造成許多貓咪找不到溫暖的家了…

再一次的老話重提...

也許這隻貓只是你人生的一個小小過客, 但你卻是他這一生唯一的全部。




最後, 我為文章裡不重聽的話感到抱歉!! 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已!!

沒有要替誰說話, 也不是誰的朋友, 我 只是一個默默潛在貓論的鄉民而已.



●-----------------補-------充-----------------●

事情不要在繞到10萬元上面了可以嗎!!!!!  

假若今天貓咪走失事件是發生在你身上...

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 是不是應該先通知原送養人!!

而不是等 原送養人詢問貓咪近況如何, 才告知早以走失...

如果一切的一切都回到貓咪不見的哪天...原認養人主動打電話告知貓咪走失的狀態下!!

今天就不會發生這件貓咪10萬元的事件了!!

主動跟被動 二字只差一個字...但意義卻差很多...

另外,   有人提出為何不直接找原來那位楊小姐

我想在另一版, 送養人已經說明最初想要認養的人是誰了...我就不便在多說!!


再提...今天這件事之所以會受大廣大群眾的廻響有一個關鍵的原因...

那就是10萬塊! 大家又只把焦點放在 學生身份...((若有誤,請指正

滿20歲, 應該也讀了大學了吧?? 最基本的道理應該都要會...

在我滿20歲那年, 我就從獸醫院帶回我的第一隻貓...

這也是我會進入貓咪論壇這個地方的原因...因為我想更瞭解他們的息性....

當初,我也有想過要在貓論上認養貓咪...但是看到合約書時, 我怯步了..

我跟一般人有同樣的想法, 為什麼我要付錢? 錢會去哪??

那時, 我真的有這種想法...因為我也還只是個學生...我負擔不起那樣一筆大金額!!

所以我就去獸醫院領養, 說真的...中途比獸醫院好很多...

在大部份的獸醫院, 他們把流浪貓狗看成是負債...只要能清一隻, 算一隻...

所以, 什麼費用也沒拿...急著拿箱子就把貓咪裝給我了...

我完全不知道貓咪的身體狀況....帶回家後, 才帶去附近的獸醫院看...

小貓咪不僅是滿肚子的蟲, 也有上呼吸道感染的情況...

在那時, 我真的覺得我拿到病貓了...我也花了不少錢...

比起收容所....我想, 中途真的算是可以拿到健康貓咪的管道了...

我不想讓大家有,只要從 [[獸醫院 or 收容所]] 領養的動物, 就可以不管事的錯覺.....

但 摸摸自己的良心...只要你過的去, 晚上睡的好...不怕有報應的話.................

講白話一點, 至少從中途手中拿到的貓咪.經過磨合期後.如果還是不適合是可以還給中途的...

我不是在倡導說中途是多麼的偉大...我只是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

中途,他  不是賺錢的職業...

請大家不要在說, 很好賺之類的話...這樣真的會抹剎掉很多人的愛心!!

最後, 除非本篇的相關文章...請不要在留了...((去另一篇...

我不想讓小貓咪們...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再次萬分的感謝與抱歉!!


fionko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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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an7505052009/09/08 02:15pm 發表的內容:
<FONT size=3><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看了那個新聞事件後</SPAN><SPAN l  ...



HTML 語法片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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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7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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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論壇的編輯器不太熟用!!  
antoic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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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an7505052009/09/08 02:15pm 發表的內容:
看了那個新聞事件後,感覺就像某貓友說的:像雪球愈滾愈大…
真的變得亂七八糟了,大家關注的點都不一樣.有人質疑說:為何只是走失了二隻貓,要賠十萬??也覺得這樣很好賺…
我想講的是, 今天不論是不是走失了一隻貓  ...

說的好~~~~事情發生的時候認養人應該知會送養人吧
我也認為是認養人態度有問題   可憐了那2隻貓咪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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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的生命是需要關心沒錯

但是會比人的生命和尊嚴重要嗎?

學習先尊重人

才有立場談愛護流浪貓

人的尊嚴都可以被踐踏

還談什麼關懷流浪動物?

lan7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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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8 02:41pm 發表的內容:
貓的生命是需要關心沒錯
但是會比人的生命和尊嚴重要嗎?
學習先尊重人
才有立場談愛護流浪貓
...


很抱歉,我不太明瞭你文中的意思...

人的生命與尊嚴固然重要...

但是那是要在相對的模式之下...

難道動物就沒有了嗎?

講真的,今天找媒體的人報出這件事的人是誰?

如果我屈解您的意思,真的感到萬分的抱歉!!

angeltea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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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8 02:41pm 發表的內容:
貓的生命是需要關心沒錯
但是會比人的生命和尊嚴重要嗎?
學習先尊重人
才有立場談愛護流浪貓
...


你好像一直在強調人的生命和尊嚴
是  人的生命跟尊嚴重要
貓的生命跟尊嚴也很重要
人有自主意識去捍衛自己的尊嚴和生命
而貓咪是只要人一不高興就可以遺棄甚至安樂死
眾生平等

今天是誰沒有尊重誰?
一開始認養人就沒有遵從協議書的條例
而記者又把送養人的全名公布
這叫尊重人? 這叫有給送養人尊嚴?

如果你一直想強調人是比萬物都強的
那我想我們現在也沒有再討論下去的必要

在你侃侃而談該學會尊重別人之前
請自重
也請尊重每一個生命

若是今天我們都不願意替流浪貓兒發聲
誰願意?

看了這麼多圍繞著人權跟十萬塊的討論
真的很痛心
Aelu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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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an7505052009/09/08 02:45pm 發表的內容:
很抱歉,我不太明瞭你文中的意思...
人的生命與尊嚴固然重要...
但是那是要在相對的模式之下...
難道動物就沒有了嗎?
...


猜想意思應是...
在契約書中都不尊重人了,又怎麼談動物呢?
Happy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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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8 02:41pm 發表的內容:
貓的生命是需要關心沒錯
但是會比人的生命和尊嚴重要嗎?
學習先尊重人
才有立場談愛護流浪貓
...

通常強調人比動物重要的人,多半也不尊重別人呢!

他口中的人只是自己罷了!
retsu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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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retsulet在 2009/09/08 03:4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8 02:41pm 發表的內容:
貓的生命是需要關心沒錯
但是會比人的生命和尊嚴重要嗎?
學習先尊重人
才有立場談愛護流浪貓
...

呵,那也要那個人值得被尊重啊

您這麼維護人類的權利
台灣跟全世界有很多很多處於弱勢的人需要您去發言幫助幫他們爭取尊重
我們這裡只是小小的貓論,大家的力量也只能幫忙到貓咪而已


annie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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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HappyLing2009/09/08 03:42pm 發表的內容:
通常強調人比動物重要的人,多半也不尊重別人呢!
他口中的人只是自己罷了!

說的真好
緊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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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an7505052009/09/08 02:15pm 發表的內容:
看了那個新聞事件後,感覺就像某貓友說的:像雪球愈滾愈大…
真的變得亂七八糟了,大家關注的點都不一樣.有人質疑說:為何只是走失了二隻貓,要賠十萬??也覺得這樣很好賺…
我想講的是, 今天不論是不是走失了一隻貓  ...

版大
我有注意到你喔
因為你貼的照片都是喵喵的腳普普
我印象很深刻
因為我也超愛喵喵的腳普普的
每天都會摸他們的腳普普喔
大兒子兩歲腳普普前壹年半都很嫩
最近可能年紀不是小喵喵了所以普普有一定的粗造度
小女兒才兩個月
腳普普嫩到不行像豆腐一樣的哩

看來你跟我興趣一樣喔
cwz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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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cwz0907在 2009/09/08 04:49pm 編輯]

真的有心要認養貓咪的,不可能會發生像這樣的事情!

當你真的付出愛心,照顧它,你就會發現它的魔力!

你會想要逗它,抱它(因為它不喜歡我抱它,所以我要抱它)

親它(因為它不喜歡我親它,所以我要親它)

看到它健健康康的,我會有種給它幸褔的感覺!!

照顧它們,我真的學到很多!是我在學校和社會都學不到的東西!!
小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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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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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以下是我個人觀點還有疑問
 
新聞上講讓兩隻貓走失的人並不是一開始的認養人
想認養貓咪的人因為未滿20歲
所以才拜託同宿舍的認養人的名義去養
最後離開宿舍卻並沒有繼續養貓
可是走到哪取多愛貓人士在討論的都是認養人的不該
我很好奇的是在怪罪認養人之前
未滿20歲的那個女生認養貓的態度才是大家必須關注的吧?
這點讓我很好奇
因為認養人最先並沒有認養的想法
而是接受朋友想要養貓的請託才借出身分不是嗎?
 
我有收留流浪貓
但是還是替認養人有感到些許的委屈
10萬當然比不上兩個珍貴的生命
只是對於貓跑掉這種突然事件
而讓還只是學生的認養人必須吃上官司
讓有心養貓的人怯步是一定會的
因為大家都不敢保證自己的貓會不會哪天就給他跑掉
而且打這官司還可能讓只是學生的認養人留下汙點
我說這麼多並不是在幫認養人說話
認養人在某部分有錯但是也有委屈的地方
最可憐的當然就是那兩隻貓
但若大家要追根究底區分出誰錯最多
讓我比較氣憤的反到是那位未滿20歲一開始想認養的女生才對
 
或許有些堅決認定認養人是錯的人看到我打這樣會覺得很礙眼
但每個人心態都不同對這件事情的定義當然也不同
所以我只是把我的觀點講出來這樣
只要看到不順眼的就要回覆駁回的人請不要找我麻煩感恩:)
緊張樂
最愛: 歡歡、樂樂兄妹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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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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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籐川2009/09/08 04:14pm 發表的內容:
抱歉以下是我個人觀點還有疑問
 
新聞上講讓兩隻貓走失的人並不是一開始的認養人
想認養貓咪的人因為未滿20歲
...

你的話應該要PO到那篇文章那邊喔~~~
這個主題是要鼓勵認養用的
我想版主的意思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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