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wr128在 2009/04/22 00:45am 發表的內容: 因為最近想替家裡附近的流浪貓咪找個好人家 也有好心人積極的來詢問 只是因為發現的第一天就PO上網 要過去帶牠回家時就找不到牠了 所以目前還在尋找中 ...
下面引用由zoar在 2009/02/22 05:09pm 發表的內容: .真的拜託一下 路上沒怎樣的貓,真的不要亂撿,就算撿了,也請負責到底,別當半手愛心。 所謂"沒怎樣"是指 : "沒受傷、沒立即需要醫療、沒有立即危險"的貓 不要只是因為 : 看他在那邊可憐(他生活在那邊很久了,你只是剛路過) 貓媽媽跑掉了(你靠近,貓媽媽當然跑去躲) 撿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家裡又不能養,只好上網求助要人接手 ......
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4/22 02:31am 發表的內容: 做中途應該考執照,不然在路上隨便綁架一隻小貓就可以自稱是中途?遍地假中途!
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4/22 02:31am 發表的內容: 人家也要防著一些,憑什麼把工作地方、公司電話等等資料都告訴陌生人?
下面引用由tetsucat在 2009/04/22 01:10am 發表的內容: 簽了契約就是成立法律效力~上頭載明認養人的身份證字號、規範、地址和連絡方式。但有多少時間或金錢可以打官司?而且打了官司就能讓被認養又發生問題的無辜貓兒得到公道嗎? 個人是認為啦~知道對方的工作地方、公司電話等等資料,愈詳細愈好~ 至少這也是心中坦然真心想養貓的一種表示!
下面引用由rd5845在 2009/04/22 09:43am 發表的內容: 除非有對方虐貓的證據(法院接受的那種,不是中途「想當然」的那種)真正打官司時那份契約沒有多少法律效力。 現今詐騙集團氾濫成災,我是寧願自己去撈棄貓,撈不到就去寵物店買,身份證字號、照片、簽字、蓋章、地址、工作地方、公司電話等等資料絕對不會給陌生的中途。
下面引用由rd5845在 2009/04/22 09:43am 發表的內容: ...... 現今詐騙集團氾濫成災,我是寧願自己去撈棄貓,撈不到就去寵物店買,身份證字號、照片、簽字、蓋章、地址、工作地方、公司電話等等資料絕對不會給陌生的中途。
下面引用由gitta在 2009/04/22 09:29am 發表的內容: 要認養貓的人 本來就要詳細的把資料告訴我們←妳洩露了妳是中途 既然都不信任 那就不要來認養
下面引用由gitta在 2009/04/22 09:23am 發表的內容: 就算是路上隨便撈一隻小貓 要替牠找家又怎樣 我們就是希望牠們不再流浪
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4/22 03:47pm 發表的內容: 妳前天說妳不是中途,我還向妳道歉我搞錯了,現在妳自已洩露妳是中途,騙走了我的道歉。∼妳這個中途就已經證明了中途會說謊,不值得信任。 我絕對不會向任何中途認養貓貓。中途的貓的來源還不就是流浪貓?流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