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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08: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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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tzuhu
最愛: 小天使球球 與新成員阿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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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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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銀貓貓在 2008/02/04 06:56pm 發表的內容: 應該要提倡看到小白文時 眼盲狀態自動啟動 跳過跳過再跳過... 降子一個月後新聞記者才會有東西可以報阿...
真的嗎?? 那我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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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09: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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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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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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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有必要投票 說實在的 投票真的能夠決定他的去留嗎?? 就算這個帳號被封了 頂多再申請一個 然後用更激烈的言詞嚇跑新人?? 請使用"三不政策"吧 不要看、不要回、不要被激怒 頂多 在他的文章下面 標明"請自動忽略此人的言論"(可配合大香小米的媽那篇...讓不知情的網友知道情況) 之後網友就不要再針對他的文章回覆了 免得模糊了焦點還弄得大家火氣很旺又嚇跑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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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10: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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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香小米的爹
最愛: 大香小米小白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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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人已經沒有正常的認知能力....一大堆歪理....純粹來找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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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10: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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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
最愛: 大丸 vs. 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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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 貓論可不可以弄一個, 能夠讓網友各自設黑名單的功能呢? 這樣子要是我不想看到某人的文章, 他的文章就會自動在我眼前消失, 既維護的網路所謂的民主之名, 也維護了自己心靈的清靜... 就算有人不斷註冊新帳號上來, 我只要再把他加入黑名單就好了, 也不用等到版主開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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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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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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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捉去TNR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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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1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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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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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D爵在 2008/02/04 10:14p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沒有必要投票 說實在的 投票真的能夠決定他的去留嗎?? 就算這個帳號被封了 ...
+1 不贊成訴諸民意,除非版規有"公投法" 國有國法,版有版規 依版規行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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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0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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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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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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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投票效果有限,但我還是投了,也請版主跟壇主看在論壇大多數人都很自制的份上,日理萬機之餘,處理一下吧~~ 剛看到這個人在這裡回的文: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3&topic=2605&start=60&show=0 看了如何不怒?這跟人家家裡有喪事,還問人家心情如何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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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0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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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eeglot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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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了的那種心態, 換句話說,死了又問人家感覺如何的意思是一樣的, 這樣的人,我還是老話一句:小心業障背太多!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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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08: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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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ym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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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ROYCHEN在 2008/02/05 00:27am 發表的內容: 把他捉去TNR如何!
呵呵呵 有點狠 不過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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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09: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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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tzuhu
最愛: 小天使球球 與新成員阿no
等級: 精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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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R太便宜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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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09: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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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香小米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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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大香小米的媽在 2008/02/05 10:13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whitehead在 2008/02/05 01:17am 發表的內容: +1 不贊成訴諸民意,除非版規有"公投法" 國有國法,版有版規 依版規行事即可
他的所作所為已經觸犯好幾條板規了.. 開投票只是提醒板主注意這個問題而已..... tao這種發言方式會誤導新手貓友這樣發言方式是可以的 或他說的"錯誤資訊"是正確的 似乎不是論壇之福...
下面引用由tao在 2008/02/01 11:42am 發表的內容: 什麼爛問題?貓貓有月經?頭殼壞掉,貓身人骨啊? 樓主沒資格養貓啦!
出自...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2&topic=5447
下面引用由tao在 2008/02/02 01:10pm 發表的內容: 請直接到寵物販賣店付上高額代價配種吧!想到這裡免費配'種,免談,滾!丁丁~~~
出自...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2&topic=5457 以上...計犯板規如下... **貓咪論壇不歡迎發表、張貼以下內容: (1) 寵物買賣、寵物徵婚、寵物繁殖的訊息。( * 註1 ) (3) 攻擊他人、情緒化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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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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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head
最愛: 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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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罪證確鑿 而且累犯不止 那就請版主開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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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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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吃人的大貓
最愛: 大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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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香小米的媽 真是正義的一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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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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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香小米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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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愛吃人的大貓在 2008/02/05 12:24pm 發表的內容: 大香小米的媽 真是正義的一方阿!
咳~他兩次在你的板上胡鬧真是讓人看不下去呀.......... 雖然在下我只是鄉民之流... 也忍不住要聲討破壞板上和平的人呀...阿密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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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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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eeglot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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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大香小米的媽在 2008/02/05 10:11am 發表的內容: 出自...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2&topic=5457 以上...計犯板規如下... **貓咪論壇不歡迎發表、張貼以下內容: (1) 寵物買賣、寵物徵婚、寵物繁殖的訊息。( * 註1 ) ...
+n 每每看到大香小米的媽總是把他犯的版規一一列出時, 我實在很感謝!太有正義感了!畢竟,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原則還是不能改變,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才是貓論的王道! 在此時,也能改善或增加版規上沒有的版規,該如何再次避免才是好的, 像這樣的人防不慎防,是應該有所對策才是,這是我的想法,提供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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