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子小姐 wrote:可是罵的人又不只我一個,為什麼只有我一人要道歉? 而且認養代替購買本身就沒有錯,其實我不覺得我那裏錯了 我以為貓論的人想法都跟我一樣,看來我錯了
四葉草 wrote:會被她告的人. 大部分都有一個共同點: 自己是對的. 卻言詞不當. 自己把把柄交付給對方 不能道歉的話. 那就拼她告不贏吧~ 你說的那4個字也還...有解釋的空間 和新聞上那件她沒告贏的案子. 程度差不多...
澄子小姐 wrote:我在某個寵物店的粉絲團,公開請大家以認養代替購買並且稍微指責寵物店 結果寵物店老闆娘現在打算對我提告,我該怎麼辦? 老闆娘還說要連我按讚的朋友一併告,我朋友說寵物店應該只是說說不會告人 我現在很擔心所以也不敢開本尊帳號出來發文,所以開一個分身帳號發求助文 我現在該怎麼辦?
Again wrote: 你紅了耶! 全養貓的人都會知道你愚蠢的行徑
kksh2235 wrote:業者都指名道姓的說出來是誰了... 其實貼了也只是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了。 樓主說的:可是罵的人又不只我一個,為什麼只有我一人要道歉? 這一句話我是該用這種比喻嗎?酒駕撞死人的也不只我一個 ,為什麼只有我要被抓去關? 因為做錯事的人是我啊,不是其他人啊,其他人有錯也是同樣要受罰,我只是酒駕撞死人中的其中一個而已。 這時候原PO該做的應該是反省自己的行為,而不是在這發取暖文,這改變不了任何事實--你違法了,你做錯了,人家要告你了! 亡羊補牢這句話有沒有聽過?要是你懂,你就會知道接下來你該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