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o9112001 wrote:最近幾天,臉書的某個愛貓社團掀起一股爭論,因為某個人要送養"純種美短"、"金吉拉(還在母貓肚子裡面)"。 其中的兩個條件是: 1. 必須在某家指定的醫院醫療半年以上。 2. 必須要某家指定的寵物用品店消費2萬以上。 會多想的就會多想~ 當然像是您說的這種送養,背後會收取的醫療費用、代養費用等等會是多少又難以界定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