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美美乖乖在 2007/02/08 12:00pm 發表的內容: 唉... 我也不得不說... she的"婉轉".... 實在轉了太多圈了... ...
下面引用由MITORI在 2007/02/08 01:00am 發表的內容: 給 angelmilk 及貓聚主辦人一點建議 既然 3000 元到時可能還給 mili,或是直接支付掉(mili 先付的由她自己與店家交涉) 也就是說,不管 mili 有沒有先付這 3000 元,辦貓聚的人和這筆錢無關 那何不換個地點甚至時間,準備妥當再辦? angelmilk 說要用原場地的原因,是怕有些報了名的人沒再上論壇,不知改地點,當天跑到原地去 但更有可能的是,報了名後沒上論壇根本忘了...... (如果報名後很期待參加,應該不會報名後就不再回去看才是) 而且這些人您手邊如果沒有聯絡方式,到時也不確定他們會不會來 定了7、80人的場地,目前確定參加人數,有超過店家訂的人數了嗎? (我記得不到幾人,好像也要收那麼多人的錢) 我上次參加過的貓聚,有電話有聯絡方式,仍然有人不來也不事先打電話的! 空留著主辦人做好的名牌,孤單躺在報到桌上 這次很遺憾因為感冒很久一直沒好,不能去人多的地方,所以無法參加貓聚 但希望接手辦貓聚的人多想想,急事緩辦 想參加的貓友不會因為「過年前」換成「過年後」就不參加了 若真的人數未達店家訂的標準,要付(賠)的錢也不少啊
下面引用由raysgf在 2007/02/08 12:23pm 發表的內容: 這提議也不錯, 不過貓聚就是明天了...Orz... 廠商也都找好了...
下面引用由溜在 2007/02/08 12:22pm 發表的內容: 黑暗面的提醒...大家不要忘了... 事情有沒有可能會發生 真的狠難說 不過...在我看來 好在有黑暗面的提醒 才會讓在那天參加貓聚的人 可以有一份防犯小人的戒心 ...
下面引用由幸福維尼喵在 2007/02/08 12:42pm 發表的內容: 的確要追物資了∼ 開板者當初借出去的物資∼借用者未經他人同意而私自轉賣 以及! 參與義賣及捐贈物資者! ...
下面引用由婕璵在 2007/02/08 03:51am 發表的內容: 純建議 目前接手的主辦人 可以另外跟老闆包場 告知老闆跟那個林xx不同 然後故意讓那個林xx 3千塊被吃掉吧 反正 你們現在才是主辦人 林xx會因為沒辦法履行 而被吃掉三千 這樣老闆賺 你們也賺 讓那個黑心鬼吃點小虧吧 P.S老闆應該不會不同意吧 他頂多怕 那個林xx真的帶7 80人去 問題是 我不相信現在還有人因為林xx去貓聚~除非是要去抓他QQ
下面引用由ab8246在 2007/02/08 07:49am 發表的內容: 3000元若真變成無主之錢, 找公正人士出來大家一起處理不就好了!!
下面引用由cheshire-cat在 2007/02/08 12:35pm 發表的內容: 請問這邊的廠商是指?
下面引用由leonaolms在 2007/02/08 10:06am 發表的內容: 承接原場地不只mili3000元訂金可取回,原本辦不成將總額損失74*300 也一併順便解套(這是她應有的教訓,真可惜)
下面引用由hildalin在 2007/02/08 01:06pm 發表的內容: 廠商是指來解說發贈品的廠商代表~ <<<<<<<<無任何販賣的商業行為>>>>>>>> 請大家放心!!!!!! 義工群之米米媽留^^
下面引用由tammychai在 2007/02/08 12:59pm 發表的內容: 至於cheshire-cat的廠商疑問 我想這應該和主角無關了 除非廠商是主角找的 噗 我可以想的到問這個問題的原因 但我覺得大可不必再節外生枝 (有些大型貓聚活動 人脈好的都可以找的到寵物相關產品的贊助啊!這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