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貓貓在 2005/06/20 12:02pm 發表的內容: 本來這對情侶 還因為顧忌到當初有簽認養切結書 害怕醫生會控告他們 所以願意照切結書上的規定 賠償一萬元及點點的醫藥費 ...
下面引用由貓貓在 2005/06/20 12:02pm 發表的內容: 說這份協議書只有片面保護貓咪 卻沒有保護到認養人 而他們說有被點點抓傷 要請求醫藥費
下面引用由貓貓在 2005/06/20 12:02pm 發表的內容: 醫生沒有經過同意 就要去他們家 對他們精神造成傷害
下面引用由ceria在 2005/06/20 12:09pm 發表的內容: ㄎㄠˋ ㄅㄟ 咧........ 賤貨!狗男女!下賤!下三濫! 我詛咒他們出門被野貓野狗咬死, 出門被車輾斃! ...
下面引用由beautywatch在 2005/06/20 12:07pm 發表的內容: 他們是智障嗎? 要保護貓才要簽切結書 不認同就不要認養 簽了 就表示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