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分享]不喜歡動物也請不要虐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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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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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內湖變態虐貓客被熱心網友抓到, 很高興,但是, 我門的法律才罰他五萬
五萬元新台幣一條命, 我養貓十幾年,我沒看過貓有這種毫無希望的眼神,
那隻二個月受虐小貓的眼神我一直無法忘掉, 心好痛,

我們的法律竟給這為變態賠五萬而已,
我不知道我一直詛咒他有沒有用,我已經跟我媽媽罵他幾千萬遍了
唉!不知道該說啥
今天新聞不斷放

那個死變態還有工作,哪家公司要用這種人呀
哪天不知道會做出啥事

houwei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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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2237&show=0
(延續內湖虐貓案~ )

http://www.bikhim.com/2005/chinese/internet/forum/new_topic.asp?forum_id=1523
(向立法委員蕭美琴陳請)


【楊雅靜、甯其遠╱台北報導】大陸網路月前流傳十多張貓咪被燙熱水、綑綁四肢等凌虐照片,引起網友群起憤慨,細心網友在照片中發現《聯合報》及一匙靈洗衣精露餡,懷疑虐貓者是台灣人,五十多名愛貓網友聯手,經一個月追查,持虐貓者拍的照片逐戶比對民宅外觀,上周五查出這名殺貓狂魔,警方又憑他左手上一顆痣破案。
 
同仇敵愾
警方透露,疑似虐貓男子方尚文(三十二歲)具法律系高學歷,在北市內湖科學園區一家高科技公司任業務員,他上周五被約談時態度冷靜,堅決否認虐死小貓,「似乎有恃無恐,認為法律辦不了他。」雖然他否認痛下毒手,台北市衛生動物檢驗所昨依《動物保護法》對他開出五萬元罰單。

「這種人泯滅人性」
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他上周四審閱虐貓照片時,發現施虐者左手腕有一顆痣,隔天警方約談方尚文時,要他舉起手,比對後確認手部特徵吻合。由於方家內疑還有小貓,嚴一峰昨一度打算引用《消防法》緊急救援項目破門而入,但請教過主管機關及律師後,該法只適用於救人,目前仍在研議救援法條。
對於這起駭人聽聞的虐貓事件,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沈容華氣得直呼:「竟然拿動物洩憤,這種人已經泯滅人性。」

《蘋果》記者昨撥打方尚文手機,對方不斷迴避問題,待知道記者身分後,只說:「打錯了。」便掛斷電話。
根據愛貓網友提供的網頁畫面顯示,六月二十五日,代號CATKILLER「貓咪殺手」的網友,在大陸網站公布十餘張驚悚照片,包括剪掉小貓鬍鬚、強灌胡椒粉、沐浴乳、燙熱水、夾耳朵、用橡皮筋綑綁四肢,小貓最後口吐泡沫、眼冒血絲、脫肛流血,奄奄一息地躺在紙箱裡。  
發簡體字誤導網友
更惡劣的是,此人還以簡體字發文表示,「今天早上貓貓又亂尿尿被我修理,只不過把她砸在地上一下而已就骨折了,只好扔掉囉,沒拍照片,各位網民(網友)真是對不住了(對不起),大家如果喜歡,我以後會多領養一些貓來玩的!」
同天,台灣愛貓網友將虐貓照片轉貼到台灣「貓咪論壇」網站,引起貓友激憤討論,原本大家以為是大陸網友所為,但一名眼尖網友發現,照片中墊在貓咪下方的是《聯合報》,另一照片還出現一匙靈洗衣精,懷疑虐貓者是台灣人,故意誤導網友以為是大陸人。
五十多名網友聯手發起救貓行動,分工合作通報警方及媒體、將網頁轉寄網路高手,透過電信公司友人幫忙,兩周前查貓咪殺手的IP(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網路位址)在北市內湖路一段。
參與追兇的網友蘇小姐昨指出,她拿著貓咪殺手從住處窗戶往外拍攝的畫面,沿著內湖路大街小巷一戶一戶找,訪查一周後,上周三終於有線索。另名網友肥貓則說:「虐貓照的街景看起來像防火巷,剛開始我們專找防火巷去查,可能因為行蹤看起來鬼祟,還有住戶跑出來趕我們離開。」

嗆聲查過兩岸法律
上月初媒體大肆報導時,貓咪殺手又嗆聲查過兩岸法律,頂多負行政責任,更指家中還有四隻小貓,「我會一隻一隻的把處理她們的過程用相機拍給你們看,骨折後裝箱置於內湖區公車站牌下。」
農委會接獲投訴也函請電信警察追查,警方上月十七日查出虐貓者疑為方尚文,請他到警局說明,但他否認,並以「無搜索票」拒絕警方到其家搜索,警方只好將全案移交動檢所處理。

網友追查貓咪殺手過程
1.網友發現貓咪下方的報紙是《聯合報》(照片圈示字樣為聯合追星網),懷疑台灣人所為,開始動員追查,從網路IP查出虐貓郵件來自北市內湖區。

2.網友拿著貓咪殺手從住家窗戶往外拍的照片,在內湖路挨家挨戶比對,經過一周時間查出其住處,立刻報案。  

3.動檢所所長發現貓咪殺手自拍的左手腕有痣,透過警方約談他時要求他舉起手,果然發現手上的痣特徵吻合。


近年其他虐貓案例
2006/07/18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發現一隻貓頸被橡皮筋束縛,皮膚潰爛,傷及氣管,前腳也瘸。
2006/03
大陸網站出現有人用高跟鞋踏進小貓肚子及眼睛,將貓踩死的照片,網友查出是中國黑龍江省蘿北縣人民醫院藥劑師王嬌。
2005/06/02
北縣中和市一對情侶向桃園縣獸醫師領養小貓,一周後獸醫師前往探視,發現貓被打得牙斷、嘴鼻化膿,向情侶提出民事賠償告訴。
2004/10/23
台北市信陽街丹堤咖啡店員工,將兩隻被黏鼠板黏住的貓裝進塑膠袋棄置店門口,被香港遊客呂曉晴聞聲救出,丹堤之後被罰3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發現動物受虐投訴管道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02)8789-7158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04)2381-3398
高雄市家畜衛生檢驗所(07)224-9733
各縣市警局和消防局 110、119
蘋果爆料投訴電話專線 0809-012-555
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可查各縣市申訴電話)http://animal.coa.gov.tw/tel.htm
資料來源:上述各單位

以上原文載自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60801&Sec_ID=5&Art_ID=2788692  

原文:  recherche  貓友

附加檔案: 2_15511_1.jpg

LUMI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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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只能說..台灣都不注重人權..更別說動物ㄌ...只是比大陸好一低低...法律高材生又怎樣...只會專法律漏洞...噁心
houwei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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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不是我的貓..

但讓我好難過..看到新聞照片
眼淚都掉下來
LUMI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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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只能說..台灣都不注重人權..更別說動物ㄌ...只是比大陸好一低低...法律高材生又怎樣...只會專法律漏洞...噁心
p356072
最愛: 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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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惡丫∼
氣死我了∼∼
我真的想讓他嘗嘗被欺負的滋味!
他的老家住哪!我要問他媽媽怎麼教他的!
houwei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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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ddNewsForum&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60801&TmpSec_ID=5&Art_ID=2788692

(蘋果日報...希望大家多去投書...見內文)
liuyi
最愛: 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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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塊根本不足以彌補他對貓咪做出的傷害,
更何況這5萬塊也不是用在貓咪身上(進國家的口袋)。

我不曉得這個人渣所虐待的貓咪是從哪來的,或許是流浪貓......
但是,如果他今天虐待的是有人養的貓咪跑出去被他抓起來,
那請問這區區的5萬塊又怎能彌補一隻貓咪和主人受的精神和心理傷害?

記得N年前我欠了一些卡債(10幾萬左右),
朋友開玩笑的說:把妳的貓貓拿去當了還債.....
我馬上回他......就算有人拿100萬要來買我的貓我都不賣,
親情這種東西是能用金錢去衡量的嗎?

這種人渣,不管詛咒他有沒有用,
我還是祝他早日被水淹被火燒,
小時候我媽常說我們不能亂講別人的壞話..會有報應,
但是對這種人渣、人類界的恥辱,
就是要詛咒他讓他有所懲罰改過向善。

方尚文...貓咪界的神明一定會懲罰你的
bigimi
最愛: 比基熊和比基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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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bigimi在 2006/08/01 09:35pm 編輯]

抬北.內鬍露一斷四參柒像是弄舞號5f
唉喲~~好一個暗號
有沒住內鬍的愛貓人啊..去他家堵他啦.轉寄賤人照片 ..讓他被社會轝論轟到爆..一出門就被認出.被指責..不是刑法犯是吧..行政法奈何不了他..就用無形轝論處分他.這種行為..小心以後現世報.業障現前.虐小貓幼貓.依因果報應論小心自己後代小孩也被虐.

附加檔案: 2_15511_8.jpg

如小小
最愛: 朱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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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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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他會得到報應的!
貓貓蟲
最愛: 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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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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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不是還否認嘛???
我媽說這種人很糟糕   對動物眉感情  
而且台灣應該仿效國外的法則
送他去精神病院觀察個幾天    
台灣人對同志那麼嚴苛   對虐貓狗人納麼好
很糟糕呢    超生氣的
一天道晚爆料爆料   怎麼沒有想過動物新法  
真不安全的台灣
liuyi
最愛: 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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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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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丟雞蛋算不算犯法(我對法律不懂),因為我家也住內湖,
我跟朋友聊我下星期休假要去丟雞蛋(丟人渣家外面的鐵門),
因為我不是男孩子~也不知道怎麼"蓋布袋"
但朋友說我去丟雞蛋的話被監事器或被人看到的話是犯法的,
可是不去幫貓咪出口氣實在很難過Q_Q
不曉得這邊有沒有人也住內湖?
可以寫個信到我信箱留個MSN嗎?
(明後天去中部出差3天沒辦法馬上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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