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YunaYunalesc在 2005/11/15 06:40pm 發表的內容: 講真的 台灣沒有這樣的法令規範為什麼不能學? 我們不是立法委員但是為什麼不能告訴別人有一種不同的做法? 畢竟不可能說閉上眼不聽不看寵物業就會自動消失 ...
下面引用由LUCKY喵在 2005/11/15 05:33pm 發表的內容: 趴趴我不會再交給任何人 請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如果不是因為後悔 犯不著再把趴趴要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