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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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0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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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200232
等級: 新手
文章: 7
註冊時間: 2008-04-17
最近來訪: 20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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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流浪動物少的可憐,不是因為他們全被安樂死,而是一堆人掛號認養,除了特殊原因,很少在國外街上看到流浪動物,貓貓比較特別,因為貓貓比較有個性,但是為了保障所有地球公民的生存權,及減少所有愛好動物的朋友負擔,已經來到新生活急需新希望的社會,大家應該有各認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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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09: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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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gy100
等級: 法師
文章: 3193
註冊時間: 2004-03-05
最近來訪: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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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建議移到動物保護相關的版面 救生版 請保留給需要急難救助的小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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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08: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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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眼金魚
最愛: 太多 寫不下了
等級: 天使
文章: 1250
註冊時間: 2006-07-21
最近來訪: 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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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沒有錢,只是把錢拿去浪費在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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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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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pinchin
等級: 新手
文章: 3
註冊時間: 2007-11-28
最近來訪: 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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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是我每天怨嘆的事;台灣不知還得花上幾年,才能跟上真正文明的角度,以及普遍的良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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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1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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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貓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35
註冊時間: 2007-07-18
最近來訪: 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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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該立法來保障這些不能說話的生命阿! 曾幻想說: 1>政府的收容所可以與民間團體用BOT的方式共同營利經營,有所得,財務公開透 明,可以用來補助一些弱勢的中途,及建構"收容人道場所" 2>收容所可以用安樂死的費用來挪作結紮的費用,民間團體可以幫忙送養。 3>收容所成立一個"緝私"單位,就是用螞蟻雄兵的方式,利用民間愛貓的人士,多方遍尋只要是不當、無照的貓販、狗販,一經檢舉,馬上徹查。 4>有照的貓販、狗販,都須經由收容所委由的民間團體不定時抽查。 5>有虐貓、狗情況發生,給予公權力,查證屬實,就可以施予重罰。 這些職務千萬不能交由"公家機關人員"去作,因為只會作樣子,不想得罪人,礙了升官。 6>拍部短片,內容含丟狗、丟垃圾、溜狗留便、虐貓、虐狗、等等,告訴大家其實周遭的環境是"人類"自己造成的,不要再怪那些餓肚子的浪貓、浪狗。 7>可是就算曾是愛動物的立委--蕭美琴,位高的立委,還是無法促成政府多花些心思在這些無辜的生命上,只因它們沒有投票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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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6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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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ss
等級: 騎士
文章: 50
註冊時間: 2006-08-13
最近來訪: 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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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也和一些網友討論出想連署的法案,可是若真能讓政府立法 ,前提一定要動保人團結呀!=.= 所以,現在到底有沒有幾個動保團體可以”聯合”帶大家連署立法遊行陳情 之類的呢? 不然,政府還是每天撲殺,繁殖場每天繁殖和丟,棄養者照樣棄養,虐 待者照樣輕罰.... 唉!到底何時能停止這一切呢? .......................................................................................................... 一、 成立動物警察(由民間單位監督或直接付予民間公權力) 二、 全面TNR,癈除安樂死(TNR後的犬貓植特殊號碼晶片,非具攻擊性,不得任意捕抓,對捕抓後的,非重病無法治癒者,不得安樂死) 三、 公立收容所,可由民間動保單位運用監督(癈除安樂死後,收容所需有效運用,民間單位經驗豐富,較可有效管理) 四、 強力取締繁殖棄養、並增設檢舉獎金(非法繁殖或販賣罰30萬,累犯罰60萬,累犯累加,棄養至收容所罰2-5萬,至外罰30-50萬) 五、 網路全面禁販動物(販賣罰10萬,ICP業者不取締每例罰1萬) 六、 虐待動物者(依1-5級傷害,“每隻”罰10-50萬,公佈姓名,累犯累加並加刑罰) 販賣及食貓犬肉者(販賣者罰30-50萬,公佈姓名,累犯得累加並加刑罰,食肉者罰5-10萬,檢舉者不罰 七、 寵物一率植晶片,業者須開立購買證明(未植者罰5萬,販賣業者罰 5萬)(政府宣導期2個月,全面植晶片100,宣導期後開罰) 八、 禁販捕獸夾(捕獸夾列為管制槍械) 九、 流浪動物不得由環保局捕抓(動物不是垃圾,應全面為防疫所管轄) 十、 繁殖業者需統一制定每年繁殖總量 (以上罰金均1╱5為檢舉獎金,剩餘一半供收養單位,一半裁決單位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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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04: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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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123456
最愛: 傻小子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28
註冊時間: 2008-08-18
最近來訪: 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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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動物不得由環保局捕抓(動物不是垃圾,應全面為防疫所管轄) 認同 牠們是有感覺的生命 , 環保局捕抓的過程太殘忍 隨便誰都可以繁殖和販賣才是造成這麼多流浪動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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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7 09: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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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k86
最愛: さん菲
等級: 俠客
文章: 43
註冊時間: 2008-09-16
最近來訪: 20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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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中裡會覺得讓這些流浪狗貓直接安樂死根本不是人 心根本是鐵做的~會有這種想法怎麼不換ㄍ角度把你自己小孩先安勒死看看 政府把摳摳拿去做有的沒的為什麼不把一部分錢拿出來貢獻這些無助流浪狗貓~ 就算做做好事~多積點陰德讓後代子孫健康長大都好 搞不懂這個社會為什麼一直消滅這些流浪狗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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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7 07: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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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kan
最愛: 芝麻.小虎.美美.瑤瑤. 雪球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508
註冊時間: 2005-06-28
最近來訪: 2013-04-23
來自: 熱情的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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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推行動保已經行之有年了.. 像英國. 推行動保. 已超過200年. 上次到防疫所聽他們的簡報時. 他們說. 台灣施行動保10年了.. 有這樣的成績. 已經很不錯了.. 我心裡在想"什麼成績?" 流浪動物減少? 收容所客滿?還是全抓去安樂死? 每個人的能力有限. 但如果能從本身做起. 再由本身感染到其週遭朋友. 我想. 只要大家有相同的觀念. 理念. 概念. 很快的. 在推動這一區塊. 就會較順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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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2 06: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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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1163
最愛: 米克斯王朝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831
註冊時間: 2008-08-28
最近來訪: 201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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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要立法,修法來改善這個問題, 畢竟流浪動物經常出現在我們身邊, 牠們很多都像我們的朋友,甚至家人一樣, 然而一樣米養百樣人, 每個人對待動物的方式, 如同教養一樣, 都不同, 每個人的環境, 經費能力, 也都不同, 我主要最重視, 立法關於人們虐待動物事件, 至少要防止類似的事件發生, 並且能給予適當的嚴懲, 以保護牠們的生命; 政府能給予完善金額補助, 協助幫牠們結紮的人們, 以防止流浪動物的無限繁殖; 教育並訂定相關規定, 人們的認養觀念與照顧一輩子的責任, 以減少可能的棄養行為, 再次增加街頭流浪動物, 以及可能安樂的命運. 希望藉由減少流浪動物繁殖, 人們的多多認養並減少棄養, 喝止虐待事件的產生, 能根本改善牠們的問題. 其實好多民間團體, 善心人士們, 都一直在默默的付出, 救牠們, 收留了一堆動物的好心人, 也大有人在, 可是他們真的也都很辛苦, 每個人的能力也會有限. 希望有完善的法律規定, 經費補助, 政策單位的有效推動, 可以從根本改善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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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2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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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0936
等級: 新手
文章: 3
註冊時間: 2009-06-02
最近來訪: 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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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動物結紥還是滿不人道的........... adidas omega c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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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8 0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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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很丘
等級: 騎士
文章: 73
註冊時間: 2009-06-26
最近來訪: 20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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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哪一國??你的心中只有美日!歐洲非洲南亞西亞南美大洋洲就不是國外? 地球60億人口�流浪動物處理最好的除了日本就是中國與北韓!流浪貓的話日本就輸很多了!日本流浪貓很多!晚上甚至可看到2-30周的貓群在工廠或倉庫附近! 美國的法律是各州各郡的!即使華盛頓DC裡一樣一大堆流浪貓狗! 大陸是限制一堆莫名奇妙的法律!北韓是因為糧食不足都被吃光了(韓國人吃狗肉你很清楚吧)! 據我所知在台灣某些縣市衛生局下轄的動物防疫所預算科子目裡就有服務民眾的動物節紮項目! 只是他們都是"公務人員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打電話去問他們一定都說沒有! 真想去監察院提報那些在動物防疫所說謊的人! 我只針對口中說國外但是只知道美國日本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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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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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frankie
等級: 新手
文章: 0
註冊時間: 2012-01-16
最近來訪: 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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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很秋你真的好懂喔~你願不願意出來讓我請教你ㄧ些問題ㄚ?
下面引用由皮很丘在 2009/06/28 03:14pm 發表的內容: 國外???哪一國??你的心中只有美日!歐洲非洲南亞西亞南美大洋洲就不是國外? 地球60億人口�流浪動物處理最好的除了日本就是中國與北韓!流浪貓的話日本就輸很多了!日本流浪貓很多!晚上甚至可看到2-30周的貓群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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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1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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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frankie
等級: 新手
文章: 0
註冊時間: 2012-01-16
最近來訪: 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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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ipinchin在 2008/05/20 04:59pm 發表的內容: 唉,這是我每天怨嘆的事;台灣不知還得花上幾年,才能跟上真正文明的角度,以及普遍的良善社會?
龍應台:"文明乃是考驗你面對野蠻的本事",中華民國是開發中國家邁向已開發國家,台灣是正在文明中的地區...但並不是文明地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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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0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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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
等級: 騎士
文章: 77
註冊時間: 2009-12-30
最近來訪: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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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 若是一個人及其親朋好友通通沒養過寵物的, 他們憑甚麼要付這筆錢? 我是說他的稅金! 就跟我反對一堆錢坑法案一樣, 還有高度政治性只照顧某一小群特定職業人的法案! 他一個月賺的錢不比我少, 為甚麼還要拿我的錢去貼他們? 應該像煙稅, 拿煙的錢去貼反煙! 這樣才公平! 建永久不安樂死的收容所, 錢從那來? 社會一堆團體, 就只會提照顧自己的法案, 卻不思考錢從那�來! 難怪我們五十年的政府, 不管那一黨的都一樣! 花納稅錢從不手軟! 流浪動物可憐, 我的納稅錢更可憐! 動物弱勢! OK! 那請問一下.... 官員口中說大陸新娘們的親人可憐! 所以健保要納入他們! .... 他們弱勢吧! (官員說的!) 那請問一下.... 既然要納入, 那為甚麼健保費為甚麼要漲?! 就已經快破產不是嗎? 非漲不可是嗎? 那又要納入那些所謂的"弱勢"! 花納稅錢從來不手軟! 是怎樣, 看政府花的像流水, 大家也要來分一杯羹是嗎?! 看他要花五十幾億蓋大橋, 所以大家也要花個五十幾億來洩忿是嗎? 若是如此! 那我... 贊成! 最好幫我連署一下! 叫國家每年比照部長級給我錢給我配車, 還要比照將軍們水電 費減半! 而且要台銀給我無上限的28%利息! 18%+10% 話說回來! 倒是"強制植晶片"法案才是真的! 反正, 只要鄰居檢舉你家有非法動物(沒晶片), 不但要罰錢, 還要判坐牢! 路上所有流浪動物通通抓到收容所, 其費用把非法飼者的所有財產充公! 通通拿來當基金! 只要路上看到有動物, 一掃晶片, 私主若提不出證據, 比照香港廉政公署! 只要被法院判定是非法"放走"動物者, 財產也一律充公! 這樣路上也不會有我最痛恨的狗大便! 大家的動物也有"永久"收容所! 其經費也有來源! 這樣是不是比較符合邏輯! 還有! 怕經費不足! 像禁止寵物的地方, 若有人違反! 他的財產也充公! 或是狗叫違反噪音法, 也充公.... 反正, 就跟安全帽一樣! 要養, 就要守法! 不守法就充公! 這樣經費才會源源不絕! 這樣是不是比較像一個公平正義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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