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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台灣在 2010/04/29 02:33am 編輯] 同性戀狗狗 竟遭餐廳拒於門外?!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7/11507-2596647.htm 記者林育綾╱編譯 澳洲一間泰式料理餐廳,竟然將一隻身為同性戀的導盲犬拒於門外? 牠的主人一氣之下告進法院,依平等機會法判獲賠1500元澳幣(約台幣4.3 萬)。 去年5月,一名57歲的盲人喬利(Ian Jolly)帶著他的導盲犬「努基」(Nudge) 到一間泰式料理餐廳準備用餐, 喬利先生還有一位女伴克莉絲勞倫絲(Chris Lawrence)陪同, 當克莉絲告知服務生「我們有兩位以及一隻導盲犬」竟慘參廳拒於門外。 服務生的拒絕,讓喬利和克莉絲非常錯愕, 因為餐廳門口還有一個明顯的標語寫著「歡迎導盲犬陪同」(Guide dogs welcome), 他們卻只能在門外盯著標語發愣。 原本出門用餐的愉快心情,都被破壞了;喬利感到非常難堪與被羞辱,一氣之下告上法庭, 判決終於在日前出爐,依據平等法條例, 該間餐廳需賠償喬利先生1500元澳幣(約台幣4.3萬元),並準備一份書面道歉函。 究竟為何寫明「歡迎導盲犬」,卻不讓喬利先生的狗進入?餐廳老闆終於把誤會解開, 他說,當時接待的服務生把克莉絲說的導盲犬(Guide dog)誤聽成同志犬(Gay dog), 以為牠只是一隻普通的同性戀寵物狗, 但餐廳只允許讓導盲犬進入,所以才將他們拒於門外。 但這隻無辜的導盲犬「努基」(Nudge),當時身上配有導盲鞍,克莉絲也出示牠的證件, 餐廳卻還是認不出來,卡在「Gay dog」的理由拒絕牠,等於是歧視外加專業不足, 因此法院也懲罰該業者,必須去上一堂關於機會平等權益的教育課程, 以利它們未來營業更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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