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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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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derness
最愛: 三姐弟ing
等級: 大天使
文章: 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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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Tenderness在 2007/11/10 11:11am 編輯] 呵呵,爭論無義 並非每隻貓的教養方法都相同 不過還是謝謝你的指教 至少到目前為止,家裡貓貓並沒有你所說的反效果 而且經獸醫檢查過,身體非常健康,也沒有出現非一般貓咪的行為 但還是謝謝你的教導 回歸主題吧,我們談論的話題並非此主題原意 如果你還想談論,歡迎至貓事分享版發文跟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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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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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840916
最愛: 喵喵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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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過份阿~!!! 竟然這樣的對待貓咪 太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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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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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ie
最愛: 喵喵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35
註冊時間: 200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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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生命就這樣消失了 怎麼懺悔也沒用 我也不是當事者 我也無法了解他會怎麼懺悔 要用嘴巴說 我想說的都會比做的好.. 其實動物很可憐跟著一個不對的主人 一個人生就看不到希望跟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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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0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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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pkimo
等級: 騎士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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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empkimo在 2007/11/10 09:39pm 編輯] http://www.dotawo.org/bbs/forumdisplay.php?fid=101 這是我在一個遊戲論壇中推廣 貓咪是好寵物的版 我想T大,應該可以了解我希望更多的人可以愛護動物 對動物好點,裡面也有我餵養流浪貓的圖片 如果有貓咪要送養,也可以貼在那邊,都是一群對貓咪有愛心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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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1 0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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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綠子
最愛: 裘裘,寶寶,嘿美,彌勒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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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demp你跟你那為朋友兇手說的都是屬實, 也希望你們對得起這隻小貓, 不論怎ㄇ說 小貓咪的生命以逝是事實 不要以為, "失手"打死一隻貓咪再說你救了其他隻貓咪, 再來求神拜佛就能讓你害死一隻小生命的事實改變.... 那這樣說, 殺了人的人,在去當善人來救人 之後再去求神拜佛就可以將做過的事情一筆勾銷嗎? 那如果你真的心安,幹嘛還去求神拜佛, 沒關係~ 如果你ㄇ真的沒做過 應該就不會怕小貓咪來找妳們索命吧! 聽說~貓咪會記住害死牠的人~ 人~也別以為可以輕易奪取其他生物的生命而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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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2 04: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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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uk
等級: 騎士
文章: 66
註冊時間: 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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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很有道理 希望大家多多吸收貓的行為的知識 不要動不動就用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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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5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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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的小毛毛
最愛: 毛毛、胖吉、妮妮
等級: 法王
文章: 6971
註冊時間: 20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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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兇手~ 您請好自為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14/4/o8jt.html 虐待貓狗事件頻傳,經動物保護團體和立委關切,行政院版《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千呼萬喚下出爐,大幅加重罰則,草案明訂虐待動物、宰殺貓狗或販賣其屠體,最重可處一百萬元罰款,並得公布姓名、照片,遏阻動物受虐案持續發生。 此外,行政院版草案強化對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規範,新增地方主管機關應訂定期限對上述業者查核評鑑。另草案約束出售寵物來源必須合法,否則可處最高二十萬元罰款。 動保法修正 規範繁殖買賣 立委蕭美琴表示,該法是她立委任期「遺願」,她將力推草案在立院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 近年虐待貓狗問題,持續引起社會關注。在社會壓力下,農委會昨天終於提出修正草案,並向民進黨立院黨團經濟政策小組報告修法方向。 行政院版動保法草案大幅增減、翻修共四十條條文,強化「動物保護」、「寵物管理」、「行政監督」與「罰則」,並將「虐待」定義明文入法,指除飼養等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傷害動物,或讓動物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行為,都是虐待。 施虐者將公布姓名、照片 外界關注的罰則部分,草案增訂虐待或傷害動物,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死亡者,或者宰殺貓、犬,可處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罰款,犯行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罰則更可提高至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草案增加「影響名譽」裁罰,上述犯行還可公布姓名、照片。 草案另增列對情節重大動物遭虐待或傷害案件,主管機關得沒入動物,進行緊急救援照護。且虐待動物飼主,還禁止其至公立動物收容所領養動物,並禁止其經營寵物買賣、繁殖等行業。 捕抓動物不得使用爆裂物 為避免不當捕抓動物,增加動物痛苦或受傷,草案還新增捕抓動物時,不得使用爆裂物、毒物、電器、腐蝕性物質、麻醉槍以外其他槍械和捕獸夾等。 寵物管理部分,草案增訂地方政府得開放適當公共場地,讓飼主攜帶寵物活動,增訂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廣告行銷遵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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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5 06: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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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怪喵
最愛: 未來的:總裁 or 彌咪
等級: 精靈
文章: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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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中途 demp 我相信您做中途的帶過很多不同種類的貓, 我也相信您愛貓. 但是, 既然把這次 過失致死 的問題 po 上網路來, 就要有勇氣跟能耐去接受所有網友貓友的輿論躂伐. 姑且先不論當下您的心情感受, 但是該做的事情(做中途該簽的文件)還是要做. 不然只是繼續的姑息養奸, 永遠都在因為 "有關係" 而裡外不是人. 不, 您不需要公開您朋友的資料, 但是您在把這件事情寫上您的網誌時, 您就已經公開了整個中途跟認養人之間很多處理的不當. 而您說, 沒有多餘心力去想這件事情, 在很多網友(包含不才在下)的看法中, 您只是因為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想逃避所說出來的一句話而已. 不過還是希望您, 能把事情圓滿的解決. 給 認養人 今天只是一時失手, 相信對你來說, 是個怎麼也忘不了的回憶. 不光要接受網友社會輿論的壓力, 還有自己心裡的壓力. 當然, 這個是您真心悔過的大前提. 在動物的世界中, 人也只是動物, 只不過人類解決事情的方式和其他動物不同. 今天, 因為您的過失, 導致一隻貓咪失去了性命. 但是, 卻除了心理壓力外, 只要沒有人提告, 就不用負擔刑責. 可是, 今天要是 死的是人類 呢??? 我記得過失殺人要判刑的... 貓, 是動物; 人, 也是動物. 而且貓, 比人更有個性. 希望您今後要養動物, 無論是什麼動物或是人, 先仔細思量 : 第一, 是否有足夠的情緒承受能力去面對, 尤其當您當下情緒不穩定. 第二, 是否有足夠的愛去包容與指導, 尤其當他/牠頑冥不靈的時候. 望請好自為之, 不做自己能力以外的事情.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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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5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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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ead
最愛: dumpi
等級: 騎士
文章: 56
註冊時間: 20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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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cloudead在 2007/11/15 10:10pm 編輯] 我養的貓也是暹羅貓 我發覺牠很愛咬我 問過兩三個醫生都說暹羅貓本來就愛咬人(不會咬到有傷口的那種) 牠們在沒人理或寂寞的時候會用這種方法引起主人的注意力 也會咬飼料袋 (牠要咬就給牠咬啊~我後來都換儲存箱了~是怕牠咬袋子的髒東西進肚子) 也會咬電線(這就嚇死我了~拿膠帶把電線綑好幾層~牠一靠近我就嚇唬牠) 重點是 牠是隻小貓 你不會養不能養照顧不了可以把牠還回去啊 一個大男人被貓抓到流血有啥好說的 說的好像很嚴重似的 嚴重到你可以殺了牠嗎????? 你受的小傷都會好的 牠卻是失去了一條命耶 幹嘛這麼沒種沒擔當的傷害一個小你幾十倍的小動物 然後還上來這邊大喊自己又多愧疚? 去廟裡拜拜上香可以讓那隻小貓死而復生嗎? 還不就是讓自己心安而已 那是不是以後只要有人又打死貓只要口才好一點 在這邊寫一篇文情並茂的懺悔文就又可以繼續領養其它無知的人的貓了? 這個人的姓名呢? 應該寫給大家看吧 不寫就是包庇 心裡有鬼吧 還是只是因為你跟他認識? 如果今天大家都不認識的話你還會對他這麼客氣嗎? 原送養人應該也還有很多事沒交待清楚 文字文字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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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5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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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borghini
等級: 騎士
文章: 50
註冊時間: 2004-11-29
最近來訪: 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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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所有的文章及回話.........真的心理滿難過的..........Q.Q" 只想說........ 貓天使.......天公伯是有眼睛的......你的痛大家現在都知道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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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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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小雨
最愛: 雷雷與妹妹
等級: 俠客
文章: 35
註冊時間: 2007-06-12
最近來訪: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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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 暸解整個事件~ 唉 只能感嘆 大家被曚在鼓裡了~ 各位經驗老談的貓友 大家都是愛貓者 相信愛貓的程度 不下於愛自已~ 等等小弟 修改好 把整個故事 還原喔~ 恩恩 請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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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0: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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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小雨
最愛: 雷雷與妹妹
等級: 俠客
文章: 35
註冊時間: 2007-06-12
最近來訪: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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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藍色小雨在 2007/11/16 10:43pm 編輯] 一個故事在走在走廊的時候,有位人士撿到一群貓,用紙箱帶回家,之後到處問人要不要養貓, 之後沒多久又告訴大家先不要拿貓,因為母貓跑回來找貓貓,哭的很悽涼一直哀嚎,你說要把貓送回去, 因為你有餵過浪貓,所以你認為母貓可以接受,結果母貓果然拋棄了孩兒...造成日後又一段故事 故事跳到 「旁邊都是血跡的小斑點,貓咪瞳孔已經放大,沒有呼吸,我趕快幫貓咪心臟按摩,好不容易吸了一口氣,你竟然過來說還沒死ㄚ!!!又把貓咪抓起來塞到洗手槽,我真的生氣了!!!把你推開!!!繼續急救!貓咪心臟按摩,只希望能夠回復意識那個時候,你竟然給我去點菸!!你過來說你來!!你來個屁阿!!!只是把貓咪抓起來打臉!!然後,用力把她丟到洗手台說了一句:死了啦!!!! 」 「前一陣子,貓咪腿斷了,我以為真的是意外!! 昨天,你女人來的時候,大哭的時候才意外說出,你竟然還把他斷掉的腿,拉起來你是不是人阿???我絕得你不是!!! 說過的話都當作放屁!!!!」 「貓咪不懂事可以適量的打!!!你隻前已經好次把貓打到吐血!!!再問你依次,你是人嗎」 「愛面子,因為貓咪在朋友面前不乖,你就這樣當初,是因為感覺養一隻貓,可以炫燿嗎?你真的有用心嗎? 我還上去跟你說過很多次,要收拾好家裡!!!! 只因為昨天,他載你桌仔下面尿尿,你就把他殺了!!!貓才多大,又必要這樣嗎? 我昨天幫她按摩心臟,送氣給她的時候,發現她肋骨,竟然斷了好幾根整個胸腔都是軟的!!!!」 當時事發只有你們兩個人,所以沒有證據,不過當事人那時候的態度跟你說的落差很多 腿斷好像是跳櫃子扭到,扭到跟腿斷差很多,女生跟我說的是走路一拐一拐好像腿扭到還是斷了,怎麼傳到你那變成腿斷了 你曾經說貓不乖,可以用水淋,嚇他,你有確定打到吐血好幾次,可是你文中第一句話說 「看到貓咪全身溼答答的在洗手槽,裡面的水好髒,旁邊都是血跡的小斑點」 我記得事情是貓在主人桌下排泄,男生聽你說的關籠子用水淋他,發生不對勁後開籠子被貓咬到鼻子噴血,所以放水淹他, 才造成今天這個遺憾,這你好像沒有打出來你因該也看到主人鼻子傷口也會問,主人也有哭也有傷心,不像是你講的無情 而且你是獸醫系的還是生物系的不然怎如何判斷小型動物胸腔有無受傷,都是自我判斷 才兩天全班都傳遍,連別系認識的都跑過來問 本人PS 重申一下吧 相同各位回覆用力不平此事件的 貓友們 要養貓之前 該不該有必須的基本常識呢? 貓不乖 頂多打打屁股 頂多不理牠 發文的大大 灌輸不良的飼養方式 叫認養者用水淋 用打的方式來馴教牠~ 再提一點 我是不知道 大家有沒有 流浪貓 母貓生產勿打擾的觀念~ 一般在外生產的母貓 當母貓出外尋找食物時 小貓仔 通常是都在一塊的~ 當你認為是好舉動的心 私自 把貓仔抱走 並未觀察 該貓仔 是否有母貓在保護 這一點 你貓的功課 都讀到那裡了? 然而 你曉得嗎? 貓仔被抱走 當你再送回 貓仔的命運 也只有兩條路 第一 被母貓無條件棄養 因為母貓認不得牠的小孩了~ 然而 你曉得嗎? 第二條 就是母貓 會反咬死自已的幼孩 ~ 你曉得嗎? 全然不曉得 你的貓課 全做到那裡了呢~ 認養者 不懂如何養貓 聽取你送養者的飼養辦法 不乖要打 不乖要淋水 呃~ 原來 你是這麼愛貓的 小弟折服~ 還有一點 我超疑惑的 你不是獸醫 也不是生物科 我想 你人工CPR 和人工呼吸 太離譜了~ 不是造成肺壁破裂 就是造成肋骨全斷~ 這一點 你的貓課 又做到那裡去了 為何 回覆此文章的貓友 無法面對 此文章的 重點 來回覆呢 小弟遺憾 裡面文章 你所提的 貓仔的腿斷掉~ 呃 我想 小弟較屬於 直來直往 直言的人 各位樓上的 請勿見怪 小弟我只是還原~ 任何動物包刮人也是 腳骨折 還能一拐拐的走路 如果斷掉 而應當是 拖行著那隻腳而走 況且 小型動物 腿骨斷掉 久不行醫會造成死亡~ 當事者 當初 並非你所說的 那麼無情 事情 怎樣 我想 你清楚的 領養者有沒有傷心的落淚 你曉得的~ 別再模糊大家的焦點了~ 感謝~ 你在無名大力的嗆著 你是貓壇的人 呃~ 很光榮 你是貓論的人嗎?~ 小弟 小提一下 就算你是警察中收取紅包 拿拿規費的 小弟也不覺得奇怪~ 當時案發現場並無第三者 何謂第三者出現之分呢~ 你說苦無證劇~無法告他 我這裡就直接告訴你好了 當你所說的全屬實 你馬上報警 放心 馬上告的成功 不用證劇 你不告發的原因是? 因為你 心中也有鬼~不是嗎? 有沒有鬼 你曉得了~ 不用小弟 再多形容 你的為人了 正義使者的 是吧~ 你今天為了 當一個 假好心的 正義使者 傷了小貓 傷了自已 你真的愛貓嗎? 你愛的 是 正義感的虛榮 是嗎? ~ 發文的樓主 若那位貓友 對此件事件 還有疑惑 小弟自當解答 凡事 都有一体兩面 請各位愛貓的貓友們 三心而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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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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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小雨
最愛: 雷雷與妹妹
等級: 俠客
文章: 35
註冊時間: 2007-06-12
最近來訪: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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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忘了補充 你向認養的 貓友們 炫耀的 一段話~ 你說:是因為感覺養一隻貓,可以炫燿嗎?你真的有用心嗎?當初貓會自己上馬桶排泄,你到處跟人家說貓會自己上廁所不是炫燿嗎 養貓是有伴 惜福 不是叫你養貓當養狗 貓的自主性比狗還強 你怎樣訓練 這一段就跳過吧~呵 相信滿有趣的~是不是正義使者 至於你愛不愛貓 我想 你心裡最曉得了~ 對了 你還要寵物認養表格嗎?~ 需要的話 跟我說喔 我這裡有資料喔 正義使者~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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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0: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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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gjump77
最愛: 鬼鬼&傻弟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284
註冊時間: 2006-11-03
最近來訪: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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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frogjump77在 2007/11/16 10:29pm 編輯] 藍色小雨,莫非.....你跟那位送養人和認養人認識?????? 其中真的太多疑點...... 我一直覺得還沒有個 " 當事人 " 說出真相出來 ~"~ 我想當事人也不敢出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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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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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小雨
最愛: 雷雷與妹妹
等級: 俠客
文章: 35
註冊時間: 2007-06-12
最近來訪: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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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藍色小雨在 2007/11/16 10:47pm 編輯] 你好^^ 對於此件事件 我只是還原真相 至於正義使者~. 教貓都用水淋得 用拍打的方式 我想這一點 再否認 樓主不該算人了~ 看到各位 一直被他曚在鼓裡 我想 沒有出來還原一下真相 真正委曲是那隻小貓仔. 送養者 與領養者 是最沒有資格 說話的~ 如果發文章的樓主 對於我所說的 你認為 水淋教養是對的 樓上的 貓友們 也是如此認同~ 那小弟抱歉 說了一堆真實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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