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橘色上弦月在 2007/02/25 05:45pm 發表的內容: 先問曹律師吧! 請她教妳如何技巧PO出又不會挨告 立於不敗之地!
下面引用由sophie在 2007/02/25 07:42pm 發表的內容: 有承認虐待之實的切結書, 不能向當地防疫所檢舉虐待動物嗎?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得處一萬以上五萬以下之罰鍰. 若能罰得成, 對下次的認養應有阻遏作用
下面引用由sabrina13621在 2007/02/14 05:30pm 發表的內容: 退養原因為九十六年二月十三甲方男友將認養貓咪摔落造成貓咪流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