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cu娃娃te在 2006/08/15 12:28pm 發表的內容: 已經有人PO囉~ 請板主刪 不好意思!!
下面引用由fred在 2006/08/16 08:46am 發表的內容: 我的建議是,凡虐待動物致死的人,處以死刑! 凡凌虐動物的人,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0萬!
下面引用由紫色雲霧在 2006/08/16 01:45pm 發表的內容: 其實這個法規有漏洞 會鑽的人還是會鑽 要明顯肢體殘障才有坐牢 還是不算完整,不過總算有一點點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