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無法無天在 2006/08/03 11:57pm 發表的內容: 方尚文虐貓 "殘忍" 但愛貓人士自以為是"正義之士" 就可以肆無忌憚公佈人家資料,到人家住處拍門叫囂 完全視法治為無物 這現象讓我不禁想改寫羅蘭夫人的名言 ...
下面引用由無法無天在 2006/08/03 11:57pm 發表的內容: 方尚文虐貓 "殘忍"......... . . . 即使方先生是活該 那麼他的家人們也活該要受某些人士的騷擾吵鬧? 愛護動物當然是可取的行為 只是有些人只一心愛護動物,卻連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權都不會 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