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bugtu00在 2010/06/29 02:29pm 發表的內容: 怪咧~我有跟妳講過事情發生經過 不過妳可能記性不好 我不想再講一遍 有說過很感謝妳幫忙來找 ...
下面引用由kreisler在 2010/06/29 02:25pm 發表的內容: +1 動物是無辜的!!
下面引用由cat7411o在 2010/06/29 02:35pm 發表的內容: 現在負責的人有權利挑選認養人 也不一定讓你認養
下面引用由cat7411o在 2010/06/29 02:39pm 發表的內容: 當初大家的捐款是"指定"給小春的 並不是給狗妹你的 所以你要bugtu00還錢幹嘛 要還 也是叫小春還吧 這還滿好笑的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10/06/29 02:40pm 發表的內容: 隨便啦~我想跟大家說以後睜亮自己眼睛! 我有多麻~路克麻這兩個人的照片 要的跟我說 小心捐款~小心找中途!!!!以後一定要來定一個中途契約!! 不然譽到像這樣的中途~怎辦 唉~~~真是他媽的幹死白吃啊!蔡狗妹!妳的頭裝屎嗎?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10/06/29 02:43pm 發表的內容: 好阿~請多麻把八百轉回來! 我義賣東西不賣了可以吧 還有請各位捐款人 請留言 ...
下面引用由cat7411o在 2010/06/29 02:43pm 發表的內容: 以前覺得你還滿有愛心的 現在看了你的對話 我真是後悔當初瞎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