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mika在 2005/06/11 02:47pm 發表的內容: 個人覺得.... 行為舉止合乎身為人應有的道德及良知者才能享有人權 像這種以智能不足之名 行傷害之實的傢伙才應該用鐵鍊栓起來才是。 踹到他腦筋清楚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