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伊黎在 2008/06/06 10:50am 發表的內容: 該案檢察官賴盧克認為,已認罪的兩名少年沒有前科,加上他們已深表懺悔,在法官判刑前,預料也會向貓主人道歉,法院可能會網開一面,不會把他們下獄。...
下面引用由b8412072在 2008/06/06 11:55am 發表的內容: 應該把那個少年判放進微波爐的死刑 讓他也知道那隻貓咪死前的恐懼 只希望可憐的貓咪走得不要太痛苦
下面引用由伊黎在 2008/06/06 01:45pm 發表的內容: 這些少年其實年紀都不小了....對他們太同情..也只是浪費罷了 就像是那些殺人犯和強暴犯,明明大家都知道他們罪該萬死,可是還是有人願意為他們爭取人權,疏不知,這些沒有天良的垃圾,已經喪失人性,哪來的人權呢。 所以同情心不要浪費在沒有用的垃圾上面了。
下面引用由evilpinko在 2008/06/07 02:28am 發表的內容: 說到微波爐....... 前幾天看大小愛吃 大S說他媽媽的朋友養了一隻貴賓狗 定期送去美容 可能是地點比較遠 那位太太就想說 送洗這麼麻煩 家裡也可以自己來阿 就動手幫狗狗洗澡 然後............ 放進微波爐加熱3分鐘.................. 然後............... 狗狗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