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ARAZ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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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為人畜共通傳染病,國內動物狂犬病疫情持續存在,總計案例發生9縣市84鄉鎮,本縣目前雖未傳出動物狂犬病疫情,但本縣大安溪以北緊鄰狂犬病疫區;為防範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擴散,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每年持續辦理「免費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免費晶片植入登記」,提醒民眾須每年1次定期為3月齡以上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並於各鄉鎮市不定期不定點稽查犬貓是否依規定注射動物狂犬病疫苗,若受查飼主無法提出1年內之注射證明,將依法裁處3-15萬元罰鍰,請犬貓飼主勿存僥倖心理,依法完成當年度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活動現場不限制國籍、縣市別、各鄉鎮市民攜帶身分證皆可現場排隊參加,更多相關巡迴時間地點將陸續更新中。
10月活動場次如下 10月圖10月2日 ( 二 ) 上午0900-1200 獅潭鄉 百壽村多功能集會所(百壽派出所後方)
10月4日 ( 四 ) 上午0900-1200 獅潭鄉 豐林村社區活動中心
10月9日 ( 二 ) 上午0900-1200 三灣鄉 鄉公所
10月18日 ( 四 ) 上午0900-1200 西湖鄉 高埔社區活動中心
10月20日 ( 六 ) 上午0900-1200 公館鄉 仁愛國小
10月23日 ( 二 ) 上午0900-1200 卓蘭鎮 鎮公所後方停車場
10月25日 ( 四 ) 上午0900-1200 造橋鄉 豐湖活動中心
10月30日 ( 二 ) 上午0900-1200 通霄鎮 坪頂社區活動中心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張俊義所長也再次提醒大家,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飼主須為3月齡以上犬貓每年1次定期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須為犬隻植入晶片寵物登記,違者可處新台幣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另「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須為犬隻絕育,拒不改善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請各飼主密切配合以免受罰。
連絡人: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保護收容課 蘇技士 連絡電話:037-320049 分機207
原文網址 http://animal.coa.gov.tw/html/index_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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